收到退税款会计分录(收到税收优惠退回的所得税)
2022年,受疫情的影响,国家针对企业(尤其中小微企业)出台了很多减税降费、退税的优惠政策,并且不断加码。
比如大家最近关注和关心比较多的留抵退税,国家明确,会在6月30日前完成小微企业、个体户(包括一些符合条件的中型企业)的存量留抵税额退还。
退税、减税虽然是好事,但是有些会计人却有点犯愁:各种退税(主要有六税两费退税、增值税留抵退税)的会计账务处理咋办?
今天,我们就来给大家简单聊一下这个话题,先来看六税两费: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0号,自2022年1月1日开始,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可以最高享受50%六税两费的减免(具体各地不一样,一般都是50%)。但是由于文件是3月份发布的(1月、2月已经缴纳),所以会有退税的情况产生。
对于退回的税款会计处理其实很简单,就是之前缴纳的时候计入了什么科目,现在收到退回的税款就冲减对应的科目,比如之前缴纳的城建税及附加:
当然这里可以同方向红字,这样可以防止账务上同科目发生额借贷方虚增虚减。
对于后期减免的六税两费,我们则建议不进行计提,具体操作可以看下:减免的六税两费,必须要计入营业外收入?很多会计搞错了!
聊完了六税两费的退税相关会计处理,下面我们给大家说一下留抵退税的会计处理。
最新的留抵退税文件是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和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7号。相关政策内容我们给大家总结了一张明白纸,供大家参考:
如果收到了留抵退税,相应的会计操作十分简单,比如某公司2022年4月收到留抵退税3万。那么,会计分录应该如下:
借:银行存款 3万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3万
这里需要说明一下,增值税的留抵税额退税,在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里没有具体规定,但是税务层面上却有相关规定,具体总结如下:
1、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明确:纳税人取得退还的留抵税额后,应相应调减当期留抵税额。
2、财税[2014]17号、财税[2016]141号,以及财税[2011]107号有相似规定:企业收到退税款项的当月,应将退税额从增值税进项税额中转出,未按规定转出的,或会被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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