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金机电经营范围(个体五金机电经营范围)
(2021年第2号)
为进一步规范商品交易市场秩序、提升市场集聚效应和辐射能力,有效改善市容市貌,解决长期以来县城五金机电、建筑建材、再生资源回收等商品交易分散、经营秩序混乱、车辆乱停乱放、占道经营、噪声扰民、安全隐患突出等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云南省曲靖城市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全县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及国家卫生县城创建工作标准要求,县人民政府决定对县城规划区主次干道两侧五金机电、建筑建材、再生资源回收经营户实行划行归市集中经营,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坚持“统一规划、市场主导、部门联动、引导搬迁”的原则,按照县城统一规划布局要求,县人民政府鼓励引导县城规划区主次干道两侧从事相关商品经营或服务业态的商户,搬迁入驻富源县富勤五金机电批发市场(以下简称“五金机电市场”)、富源县福生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建筑建材市场(以下简称“建筑建材市场”)、富源县富勤再生资源交易市场(以下简称“再生资源交易市场”)经营。
二、五金机电、建筑建材、再生资源交易市场主办方要完善基础配套设施建设,科学分区、合理布局,满足入驻企业和商户从事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需要。要强化招商宣传,制定具体优惠入驻方案并向社会公示,吸引各类相关专营店入驻。要切实做好商户入驻安置等服务工作,创造良好的经营消费环境。
三、划行归市、集中经营遵循“规划引导、市场运作、自负盈亏、方便群众、归类有序、禁止占道、管理规范、便捷服务”原则。各街道办事处和有关部门(单位)要做好宣传引导和思想动员工作,提供优质便捷服务,整体联动引导搬迁,营造公平、有序的营商环境。
四、县城规划区主次干道两侧五金机电、建筑建材、再生资源回收等相关业态商户要积极配合,限期于2020年6月20日前自行迁入相应市场划行归市、集中经营。
五、县人民政府组织工作人员依法引导搬迁,对拒不配合或无理取闹、侮辱谩骂、聚众闹事甚至暴力干扰相关工作的人员,由公安机关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除法律法规规定外,富源县城规划区主次干道两侧不再审批核准五金机电、建筑建材、再生资源交易等相关经营活动。
七、在规定期限内主动搬迁的经营户,享受相应市场优惠政策。
特此通告。
富源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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