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 代理记账

苏州注册公司代办公司哪家好(无锡哪个区注册公司政策好)

文/戚剑

一名基层法院的院长,为了经济利益,接受当事人和律师的请托,通过向案件承办法院说情敛财,最终从审判席跌落被告人席……

2021年1月19日,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江苏省江阴市法院原院长王立新受贿一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王立新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万元;无锡市监察委员会扣押赃款中的人民币199.86万元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图源:网络

分批收受好处,全程干预诉讼进程

王立新作为一名法律专业的科班生,从一名普通的书记员干起,工作20多年后成为江阴市法院院长,2019年4月起担任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直至落马

作为法院院长,就案件审理中的疑难复杂问题对下属进行业务指导本是分内之事,无可厚非。但卷宗显示,在此种场景下王立新的面授机宜却大多是干预案件,为当事人说情打招呼。

江阴市和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顺公司”)成立于1997年,公司老总叫赵一波。赵一波的儿子赵俊常年参与公司经营,且与时任江阴法院院长的王立新相熟。

2013年和顺公司有一个执行回转的案件在江阴法院办理,赵俊遂找王立新帮忙。由于双方比较熟悉,王立新提议由自己的妻子马茜代理这个案件,赵俊表示同意。

2013年8月,赵俊为王立新、马茜夫妇支付红木家具款2.38万元,并为王立新一家支付旅游机票费用9840元。

一个月后,和顺公司这笔金额为2200万元的执行回款顺利到账。但因为该公司还涉及与钱国平、顾达因房地产开发引发的纠纷,故该款被江阴法院冻结。

款子到账了,却没法使用,赵一波很是着急,于是再次让赵俊找王立新协调此事。由于和顺公司与钱国平纠纷的案值为600万元,于是在王立新的协调下,江阴法院将1600万元解除冻结并返还给和顺公司,另外600万元仍予以冻结。

款子到账没几天,赵俊再次来到王立新办公室,送给他一个装有10万元的黄色牛皮纸文件袋。赵俊这次向王立新进贡也是前后呼应的,拿他自己的话来说,既是对王立新协调执行回款表示感谢,又有请托王立新解决和顺公司与钱国平之间纠纷的意思。

由于赵一波提出的调解方案需要钱国平作较大让步,双方分歧很大,故此案虽经多次调解却一直未能达成协议。王立新获悉后,决定亲自做钱国平的工作。

2014年上半年的一天,王立新邀约时任某银行江阴支行行长的强忠辉找到钱国平,要求其与赵一波协调解决纠纷。钱国平事后称,考虑到自己的企业在诉讼和贷款方面需要二人的帮助,自己当时就给了他俩一个面子,同意按赵一波的方案调解。

“如果不是王立新要求调解,这个官司打下去我肯定会赢。”钱国平事后说。

就这样,经王立新出面协调后,和顺公司与钱国平于2014年4月达成调解协议,所有纠纷全部解决。

江阴法院相关人员事后证实,该案审理过程中,王立新曾多次向承办人员指示尽量调解结案,并作出暂缓发放执行款等违规干预,从而促成了赵一波诉讼目的的实现。

为了感谢王立新的关照,2014年春节前的一天,赵俊再次来到王立新办公室拜访。临走前,赵俊将一只装有10万元现金和5万元购物卡的牛皮纸袋放在王立新办公桌上,王立新收下了。2015年和2016年春节前夕,赵俊又两次来到王立新办公室,分别送给其5万元购物卡。

院长与律师的“礼尚往来”

法官与律师本是法律职业共同体,有着共同的职业目的,即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然而王立新这名曾经的法院院长在与律师交往过程中却丧失了初心、迷失了方向,通过帮助律师承揽案件和关照业务的方式换取对方的贿赂,从而建立了法官与律师的这种不正当的“礼尚往来”。事实证明,双方这种以利益为纽带的不当交往,最终注定都是要付出代价的。

无锡市致达经济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致达公司”)是一家以经济信息咨询服务和企业破产、兼并、资产重组、清算服务为主要业务的企业。致达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是刘晶,刘晶还有个身份就是律师,他同时还是江苏明仁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明仁律所”)负责人。

刘晶与王立新很早就认识,2010年起两人慢慢熟悉起来。2012年春节前,刘晶来到时任锡山市人民法院院长的王立新办公室,拿出一个拎袋放在其办公桌边上。由于双方比较熟,刘晶说话便直来直去,表示希望王立新介绍一些案件给他代理,同时希望其介绍破产案件给致达公司代理。刘晶走后,王立新打开拎袋一看,里面用报纸包着10万元。

为了长期得到王立新的关照,刘晶此后每年坚持到王立新办公室拜访。在2013年至2019年间,刘晶利用过年过节的机会,先后9次到王立新在江阴法院的办公室拜访,总共送给其40万元。见刘晶出手如此大方,王立新内心非常感激,便不断用为其介绍破产和诉讼事务的方式予以回报。

2012年刘晶首次贿送10万元后,三个月后便收到了成效。当年4月,在王立新的关照下,锡山市人民法院指定致达公司作为无锡好衣针纺织有限公司的破产管理人。王立新担任江阴市人民法院院长后,在其协调下,江阴吉祥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指定致达公司作为破产管理人。2017年该案以终结破产程序结案,致达公司的管理费用为150万元。

不仅如此,王立新还为刘晶代理的案件审理提供了帮助。刘晶在代理无锡某银行诉某钢贸公司案件时,想以破产方式阻止其他债务人执行财产,王立新出面沟通,但由于当时江阴市委市政府有相关意见要求,最终没有进入破产程序。

在办理赵蕊蕊申请执行案时,应刘晶的要求,王立新将承办法官叫到办公室要求法官加大执行力度。2015年刘晶代理某银行无锡分行申请执行案件中,在王立新的帮助下,执行款得以在第一时间发放给该银行,并作为自己当年的清收业绩。

除了帮助承揽业务,刘晶还额外得到了王立新业务方面的指导和帮助。锡山市人民法院某庭庭长周峰事后证实,王立新曾让其在破产业务上给刘晶多提供指导和关心。

从审判席跌落被告人席

2019年8月,无锡市纪委监委就信访反映的王立新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线索进行初核,掌握了王立新收受现金29万元等事实。9月11日,无锡市纪委监委对王立新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立案调查,王立新因涉嫌犯受贿罪被留置。10月,时任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的王立新被宣布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2020年3月9日王立新被刑事拘留,同年3月20日被执行逮捕。

无锡市纪委监委通报称,王立新和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违规收受礼金;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及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利并收受巨额财物。

江苏省苏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王立新犯受贿罪一案,于2020年4月29日向法院提起公诉。经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5月28日立案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

法院经审理查明:1996年至2019年,被告人王立新利用担任锡山市(现改为“区”)人民法院审判员,锡山市人民法院副庭长、庭长,惠山区人民法院庭长、副院长,南长区人民法院副院长,锡山区人民法院院长,江阴市人民法院院长,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等职务的便利或利用上述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直接或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致达公司等单位和个人在案件受理、审理、执行,诉讼业务协调处置等方面谋取利益。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立新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或利用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99.86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公诉机关指控其犯受贿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成立,应予支持。

遂作出上述判决。

(本文除王立新外,其余人名及企业名均为化名)

本文由珠海合泰发布,不代表珠海合泰财务立场,转载联系作者并注明出处:http://www.iip208.com/dailijizhang/16320.html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联系我们

在线咨询: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微信号:18896951607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