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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面上的税筹方案,十个方案九个坑

提到税务问题,似乎人人都能头头是道说上两句。

税务筹划方案也是如此,网络上这边一个专家那边一位大师,

专家大师会给出各种令人称奇或耳目一新的税务筹划思路。

 

表面上看惊为天人,但事实真的如此吗?

曾经,发生过这么一件让人哭笑不得的“筹划”案例。

 

一家大型白酒生产集团,为了降低白酒计税价格,少缴消费税,

集团公司咨询“大师”后进行了税收筹划,决定实行“产销分离”的经营模式,分设一个独立核算的销售公司,承担所有产品对外销售。

 

“大师”给出的方案中,让该集团按组成计税价格将货物销售给销售公司,并以此价格计算缴纳消费税,操作本身倒是符合规定,但万万没料到,该公司由于价格很低、费用支出较大,出现了2000万元亏损。而销售公司低价购进,市场价出售,毛利较大,费用较少,年终利润4000万元,要缴纳所得税1320万元。

 

从集团角度看,虽然算是节约了一部分消费税,但却缴纳了巨额所得税

一顿操作猛如虎,偷鸡不成蚀把米,类似的“税筹”比比皆是。

 

绝大多数朋友可能没有意识到,市面上你所看到的所谓“税筹方案”,十个里面可能有九个都是在坑人。

 

一、荒诞的“税筹”乱象

 

市面上的税筹方案可谓琳琅满目,到处都是“秀色可餐”的筹划方案。

这些方案一个比一个“精妙”,一个比一个让人“惊叹”。

 

但事实真的如此吗?

我们来看几个“惊为天人”的税筹方案。

 

1.专利标价游戏

某爆款“税筹”视频给出过这么一个方案:

 

老板花1万块钱买一个专利,找评估公司评成一千万,然后再卖回给公司。

噢,不是卖,卖要交所得税。

是要以无形资产的方式投资给公司,无形资产要折旧,分十年摊销,每年100万,相当于每年省25万的所得税,十年就省税250万。

看起来是不是很厉害?

然而事实却是,该方案除了不合理之外都挺合理的。

离谱到没边了好吗?

 

我们正经说一下,这个东西有几个问题:

 

首先第一个问题,没有哪个评估公司愿意这么搞。

一个1万块钱的东西评估成一千万,评估公司最需要的就是信用,有行业约束的好吧。“指鹿为马”都已经是2000多年前的笑话了。

胡说八道都行的话,那整个评估行业就变成了一个笑话,还做不做生意了?

 

第二点,一千万作为无形资产投资给公司,要符合公司经营相关的。

你比方说一个软件企业,你买一个食品专利,干什么?

企业买进无形资产要符合本企业使用,推动本企业产品经营改善,增加企业盈利为前提的。这个点相关单位也会查的。

 

第三,所有的企业到年末都要所得税清算,清算过程中发现你每一年有100万无形资产摊销,这是一个重大的敏感金额,如果审查出问题,这笔钱不仅要退,而且要重重的罚。

 

这类方案,就是纯纯的馊主意,最多钓一下一心想偷逃税的人。

如果税收政策这么容易突破,这么好钻空子,

真以为那么多税务专家,制定税务政策的机构们不知道吗?

 

税筹是一件很专业的事,钻空子耍把戏都是邪门歪道,顺应政策健康筹划才是可行的阳光大道。

 

2.艺术品“折旧”

曾经还有这么一个名为“避税”的伪科普。

视频内容说的是某前首富与字画的故事:“该首富以公司名义购置字画,买来有专票可以抵扣进项税,计入固定资产,每年折旧可以抵扣企业所得税。

以买下《睡莲》的1.72亿为例,该公司分5年折旧完,剩余价值如果最后是一块钱,到时某首富再以个人名义买走,转手一卖,又是上亿现金到手...”

这方案真的秀,很刑。

要知道,税前扣除判定的一个基本原则叫相关性。

 

《企业所得税法》明确规定,固定资产是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时间超过12个月的非货币性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一些设备器具之类。

 

所以,除了特殊的,比如文化企业,一般的生产、商贸企业,你买个古董字画,给你赚钱了吗?

明显没有,是吧。而且其和取得收入没有直接相关,也不具有固定资产确认的特征,它发生的折旧费用怎么能在税前扣除呢。

 

如果最后股东真出手给便宜买走,指不定还涉及到职务侵占的刑事罪名。

而且一个价值上亿的东西,你搞1元购?那税局能同意吗?

这是要评估的,得按评估价值来确定这个转让价格。

 

这里必须要意识到一点,那就是,

现在这年代,早就不是“人有多大胆,地有多大产”的时代了。

 

3.股权核定征收

现在市面上流传着一种股权转让的税务筹划方案:

在股权发生转让的时候,当股权发生溢价是要交个人所得税的。

比如老王持有A公司的股权,原有价值是1000万,现在这部分股权要对外转让,转让价格1个亿,这个过程它增值了9000万。

 

这时候,老王就需要交个人所得税,交多少呢?

9000万*20%,交1800万。

 

这时,自然有很多“老王”都会觉得肉疼,

所以就有机构对“老王”兜售筹划,给出这样的方案:

 

让你先成立一家个人独资公司,然后把你个人持有A公司的股权卖给你新注册的个独企业,而由于你新注册的个独在某某税收洼地,在那个地方,它可以进行核定征收

你一个亿进去后,只要交2-3个点左右的税,200-300万就能解决全部问题,相比于之前要交税1800万的情况,节约税收1500万。

 

表面看,这是一份多么“完美”的税筹方案,

但实际上,真的能这么操作吗?

 

首先,从有限责任公司,把一个个人持有的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给股东个人成立的个人独资企业,本身就属于个人转让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产生的超额就已经要交20%的个人所得税了。

可能有部分地区管得不是很严,让有些人钻到空子先把股权转过来,但务必注意,之后税收大数据发现了这么回事后,那该补缴还是要补缴的。

 

再一点,原本个独企业卖股权的时候,曾有过核定征收这么个口子。

但21年12月出台了规范核定征收的一份文件:

文件明文规定,涉及股权等权益性投资的个独合伙企业一律禁用核定征收,而采用查账征收的方式。

前述看似完美的“股权核定征收”,实则是纯纯的违法偷漏税操作。

 

市面上,类似的看似“很行很妖娆”的伪税筹可太多了。

但归根究底,其实基本都是试图钻空子掩耳盗铃甚至纯纯的胡说八道

 

税筹是一件很专业的事,而且一定是顺应政策和合规的,

所有荒诞和滑稽的方案一定不是税筹,

千万不要被看似惊人的“税筹”给忽悠了。

 

二、企业税筹的四大标准

 

市面上的税筹方案鱼目混珠,十个里面可能有九个都是忽悠或者过时的把戏。

那么,到底什么才是真正的税筹呢?

 

税务问题,如果只是侃侃而谈,没毕业的大学生都能侃地头头是道。

但一旦涉及实务,各种误解和问题就会展现出来了。

 

比如最简单的概念,税筹是什么?

100个读者就有101个哈姆雷特。

 

我们先科普一组概念:逃税、避税、税筹

一个是逃税,逃税指的是通过违法手段让该交的税不交了,比如X爽X冰冰,

这种情况不仅要罚款,严重的屡犯的甚至还要追究刑事责任。

一个是避税,避税指的是国家税法可能有某个空子,你钻了,它不违法,但不合理不公平,

这种情况会让你补缴税款,加银行同期的利息,加一点罚息,就行了。

国家空子补上,也不会追究你更多的责任。

 

税筹不同于它们,税筹定义里包括三点:

1.合法合规

2.规避涉税风险

3.能省钱。

你看定义里是不是有个规避涉税风险,通过合理税筹,可能不仅不让你的企业风险变大,而且通过合理规划让你风险变小。

 

所以正经税筹,国家不仅不会罚,甚至税务人员也乐意向你宣传。

 

1.税筹是合法筹划

税筹一定要是合法合规的。

 

安徽滁州一家电子仪器有限公司,2010年度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11年1月份达到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主管税务机关于2月份批准其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但由于企业生产主要以手工加工为主,人工工资所占的比例较高,材料进项抵扣税额少,客户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需求量也不多。

综合上述情况,公司老板张某经过筹划,于2011年2月向工商部门注册成立了一个生产同类产品的小规模纳税人企业,并领取了税务登记证,原企业仍为一般纳税人。

从2011年3月开始,张某以2家企业的名义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2011年3月~5月一般纳税人企业申报销售收入40万元,销项税金6.8万元,进项税金6.2万元,缴纳增值税0.6万元小规模纳税人企业申报销售收入80万元,缴纳增值税2.4万元,两个企业合计缴纳增值税3万元

如果全部按一般纳税人企业计算,张某应纳增值税为(40+80)×17%-6.2=14.2万元,比筹划后缴税款11.2万元;如果全部按小规模纳税人企业计算应纳增值税为(40+80)×3%=3.6万元,比筹划后缴税款0.6万元。

 

看到这里,似乎筹划很成功,一切看似很“美好”。

 

随后的2011年9月,根据举报,稽查人员依法对该公司进行调查。

经检查发现,该企业有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未能分别单独核算,将小规模纳税人所购的材料以一般纳税人企业的名称取得专用发票,全部记入一般纳税人账上,使其进项税额全部从一般纳税人销项税额中抵扣,而所属的小规模纳税人所购材料均用白条入账,造成核算混乱;

 

二是两个企业共用一个生产车间,无法分清完工产品是一般纳税人企业生产的还是小规模纳税人生产;

三是小规模纳税人领用的普通发票上均盖了一般纳税人的公章,据了解是由于两个企业对外都是用一般纳税人的名义接洽业务,因此小规模纳税人销售时开具发票的发票联上均盖着一般纳税人公章,而发票记账联仍在小规模纳税人账上反映。

 

根据以上情节,稽查人员依据《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认定张某的企业已经构成偷税,决定追缴其增值税,并处所偷税款两倍罚款并加收滞纳金,同时对其在发票使用方面的问题作出处罚。

 

税务筹划一定要是合法合规的,

原本一分为二是正经的筹划,但该公司却没有配套的组织结构调整,

流程不合规,原本没问题的方案思路也会引发严重后果。

 

2.税筹要合理筹划

市面上一直流传着一种方案:利用豪车做“税务筹划”,

我最近看到不少视频,讲用豪车如何如何做筹划。

而且从评论区看,好像还真有不少人都照着做了。

 

“筹划”方案是这样的:

比如说公司一辆200万的车,一年多,1000块就把它掉,卖给个人。

如此,200万的豪车,首先按13%的税率,可以抵增值税,能抵26万;

其次购买500万以内的固定资产,可以一次性抵扣企业所得税,10%能抵50万。

 

这样26万的增值税,50万的企业所得税,一下能省70多万,多香。

而且在这个车1000块卖给个人之后,还可以再190万卖给别的公司去,把卖车的成本收回来,别的公司拿去照样又能抵扣,折旧,省下相关税费。

 

听上去,是不是又是很香很美好的样子?

现在我们认真剖析一下,盘一盘这事到底靠不靠谱。

 

首先,毫无疑问的,公司账目会出现资金异常

200万的车只买了1000,差额199万多,这个在账目上就是亏损。

在会计科目里的资产处置损益必须反映出来,毕竟公司处理具备很高价值的固定资产就会亏空,那么到年终申报的时候,很容易会引起税务部门系统大数据的预警。

 

如此,税务人员就要调查你公司了,为什么公司突然190多万的亏损?

而上述程度的小操作,自然是一查就查出来了。

补税、罚款、滞纳金,一个都逃不掉。

 

这和那些个用古董字画去做所谓的筹划是一个道理,纯纯的掩耳盗铃,都是行不通的。

这是专业上的风险点。

 

此外还有另一种风险点,生活上的。

这个车买了,要抵税,必须是和公司正常经营相关的。

比如有个老板买车送人了,送朋友,甚至小三,车子被私用了,跟公司经营其实没关系,虽然税务局不可能知道这车去哪了,毕竟你车子行车记录仪的录像又不可能附到报表数,去税务申报,对吧。

 

但是,如果发生人际矛盾,给你一举报,就可能把税务稽查引过来,那么这下一查就很容易查出来了。

当初这车进公司成本,抵扣省的那些税,首先要补回来,然后同样的,补税、罚款、滞纳金,一个都逃不掉。

 

显然,我们可以得出结论,这种方案漏洞太多了。

专业上,实操上,都不行。

 

税筹不是比谁幽默,人家幽默,你当真了,那你就是幽默本默了。

千万不要想当然,找专人的人做专业方案才靠谱。

实务中税筹需要合理筹划,否则很有可能是赔了夫人又折兵。

 

3.税筹真的能省下钱

“用公司名义买房,能省很多钱”,也是一种常见的所谓“方案”。

 

可它到底是省钱妙招还是又一个民间大师坑人的损招呢?

现在我就来一点一点剖析给大家看。

 

首先假设我们注册了一家空壳公司,

公司名义买了一套100平米,总价值100万的房子,

那么接下来我们面临的将会是:

 

3%的契税,也就是3万块, 没有任何优惠,我们要全额缴纳;

每年0.84%的房产税,8400,土地使用税,30元乘以建筑面积,每年3000块。

并且由于很多地区房产要满5年才能交易,这5年我们还需要承担物业费、取暖费种种杂费。按平均价算大概每年5000块。

 

这些全部加起来,5年总共的持有成本是11万多。

 

假设5年后房子升值了,涨到了150万。

不考虑贷款、利息之类的成本,我们如果顺利把房子卖掉,赚到50万。

但在这时,还有45%的土地增值税要交,也就是22万多。

 

这笔税金,并不能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把房子连公司一起卖掉。

因为工商和税务信息互通,并且现在严查这种通过转让企业,来过户房产的逃税行为,所以不可取。

 

因此这22万土地增值税得老老实实交上。

加上5年的持有成本,一共30多万,我们赚的并不多。

也就是说,如果房价涨幅低于一定水平,或者难以顺利卖掉,那我们就可能亏本甚至巨亏。

 

并且随着时间推移,每年都有税费成本,只会越来越亏。

至此鉴定完毕,以公司名义买房,大概率只是“听上去很美好”。

 

市面上有诸多类似的华而不实的所谓筹划方案,很多都是折腾了一大圈,结果只是省了个毛毛雨,甚至由于方案中的纰漏而导致偷鸡不成反噬一把米。

而税筹绝非瞎折腾,而是结合自身业务,进行最合适自身的筹划。

 

合法合规的进行筹划,是真的能省下钱的。

 

4.税筹需要有可操作性

我们刷短视频,经常会刷到这样的税筹方案:

一个机器设备卖给别人100万,我的销项就是100万×13%。

但是如果我们把这个价格降低,我把它降到60万,那我的销项就是60万×13%。

 

还有40万货款怎么收回来呢?

我可以通过小规模纳税人给他提供建筑安装劳务来收。

因为要去给他安装这些设备,然后通过维修服务的小规模纳税人去收这些钱,那么这个时候税率就变了,本来一般纳税人是3%,那现在小规模纳税人,今年是免征增值税的。

 

这样一来,总体上我的税就变少了。

 

Carl也时不时会看到这种案例,也时常有朋友拿这种案例来问我这样方案好不好?行不行?

我的回答是,理论上讲,这些规划好像都是可行的。

 

但是!要应用在实务中,就很难说有没有可操作性了。

你企业自己的算盘打得响,但你下游可未必答应。

 

我们换个视角来看这个方案:

比如我是个建筑公司,我本来想花100万租金,租你的塔吊,对吧?

本来正常你要给我开租赁发票,我可以抵扣13个点的。

 

但你现在跟我说你要把其中一部分变成人员工资,13个点变成9个点了。

你说我会同意吗

 

当然不会了。

我买你一个设备100万,我好端端地付你真金白银,干干净净,结果你只给我开60万13%的专票,还有40万只开普通发票。

凭啥啊?为什么我要吃这个亏?我找别家不就完了嘛。

 

所以说,很多方案,理论上解决什么进项少、降低增值税税负等很多问题,更多的只是理论上,在实务中未必有可操作性

 

所以我们真正去做规划,不是拿着一个文件,想着怎么去把税率降低。

而是根据我们具体业务情况,结合税收优惠政策,在这种情况下,供应商能够接受,客户能够接受,我们自己能够接受,整体税负是下降的,这才是好的方案。

 

好的方案,要可行,不能是和相关方搞零和游戏,而且要符合自身利益。

比如我们前面提到的空壳公司炒房,本质就是持有成本和房价涨幅的对赌。

 

如果不是注册空壳公司,而是真实经营企业,并且不以卖房、炒房为目的。

这样的话,每年就可以把房子价值的5%登记折旧,100万也就是5万块钱,很类似公司买车;

 

此外,房子装修、建材、物业费等等费用,都会提供发票,

而这些发票,不光可以抵扣我前面说的土地增值税,也可以抵扣公司日常经营的增值税。

 

但是要注意,装修费抵扣的额度,不能超过房子登记价的20%。

这样一来,虽然该交的税还是要交,但抵扣和折旧能够摊平这部分费用,

如此,持有成本没那么高了,房产也可以根据公司经营进行相关安置。

 

税筹不是零和游戏,而是要根据自身情况进行综合规划。

 

税筹往往是结合公司业务情况综合规划,时常有“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情况。

不合规的钻空子虽然看起来很爽很省事,但未必比合规税筹的效果更好,而且随时都要担心东窗事发。

 

三、好税筹真的能省钱

 

市面上看似光鲜亮丽的税筹“宝典”到处都是,

但其中有很多是已经过时的把戏或者属于钻空子的方案,

而真正的税务筹划并不是钻空子或者“掩耳盗铃”,它一定是合规的,可行的,而且往往是结合自身经营情况进行的综合规划

 

湖北某市有一家纸业公司。

从乡镇企业发展到现在,已经是湖北省名优产品,创税180多万。

这家企业能有如今的成绩,税收筹划起到的作用未必比产品本身小。

 

该厂创立初期,生产所用的原材料是废旧纸张和定点销毁的人民币。

废纸是从废品收购站和个人手里收购的,人民币也是人民银行定点销毁的,两样东西都拿不到增值税专票,等于说厂里两大原材料竟然都不能抵扣进项税。

 

结果就是,这家厂子虽然年销售额1430万,但光增值税就要缴98万多。实际税负率达到了6.9%,比一般工业企业的3%-4%高了将近一倍。

加上制造业利润率本来就低,这样一来,虽然公司产销两往,但就是赚不到钱,再旺也是白旺。

 

后来企业老总和公司财务人员请教了当地的国税机关。国税了解情况之后,直接指出:企业难以盈利主要是因为原材料不能抵扣进项税,建议厂子一分为二

 

专门成立一家废旧物资回收公司,申请为一般纳税人,给生产厂提供原材料。

这样一来,按据《关于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业务有关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1]78号)的规定,废旧物资回收公司免征增值税;并且今后给纸厂提供原材料,也能开出增值税专票,纸厂也能得到进项税抵扣。

 

如此一筹划,整体省下了10%的开支,纸厂直接起飞

这就是税筹对于企业能起到的正面意义,

也是那么多企业寻觅税筹的原因所在。

 

好的税筹真的能省钱,但实务中如果忽略了相关细节,也有可能竹篮打水一场空甚至产生偷漏税的嫌疑。

 

我汇总了一份上百份案例超400页篇幅的企业税收案例及涉税风险防范技巧的解读资料,有需要的朋友可以作为参考:

税筹是一门庖丁解牛的艺术,它并不是说你符合什么状况或者手里有什么资源就自然而然一定能做到做好的,隔行如隔山,专业的要交给专业的人去筹划。

 

钻空子的伪税筹可能看起来很爽、很省事,但一旦东窗事发就是铁拳伺候,

结合自身经营状况和税收优惠政策,真正的税筹往往可以做到相当不错的筹划效果。在阳光大道效果不错的情况下,完全没有必要剑走偏锋。

 

实际上,为了稳经济基本盘,GJ出台了各种税收优惠及支持政策惠及各类企业:

留抵退税,适用于一般纳税人的税费支持政策:优先安排小微企业,对所有行业小微企业、按一般计税方式纳税的个体工商户退税近1万亿元。重点支持制造业等六大行业。

 

阶段性免征增值税,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的税收优惠政策: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

 

减免“六税两费”,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个体工商户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即六税两费)。

 

无论是留抵退税、阶段性减免增值税,还是“六税两费”等优惠政策,都只是税收优惠的一小部分。

 

在共同富裕的主旋律中,对正经做生意、为GJ创造GDP和就业的企业来说,一定会有更多的税收优惠和政策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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