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代销商品会计分录手续费(收取手续费受托代销商品会计分录)
甲公司委托乙公司代销商品,代销价格200元商品成本100元,按代销价格的5%计算手续费。
一、甲公司(委托方)的账务处理
采用支付手续费委托代销方式下,委托方在发出商品时,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并未转移给受托方,委托方在发出商品时通常不应确认销售商品收入,而应在收到受托方开出的代销清单时确认销售商品收入,同时将应支付的代销手续费计入销售费用。
会计分录:
(1)发出委托代销商品时:
借:委托代销商品 100
贷:库存商品 100
(2)收到代销清单时,开具发票
借:应收账款-乙公司 226
贷:主营业务收入 2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 26
同时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100
贷:委托代销商品 100
(3)代销手续费计入销售费用:
借:销售费用-代销手续费 10
应交税费 -应交增值税(进项)0.6
贷:应收账款-乙公司 10.6
(4)实际收到受托方支付的货款时:
借:银行存款 215.4
贷:应收账款-乙公司 215.4
二、乙公司(受托方)的账务处理
采用支付手续费委托代销方式下,受托方应在代销商品销售后,按合同约定的方法计算确定代销手续费,确认营业收入。
会计分录:
(1)收到受托代销商品时:
借:受托代销商品 200
贷:受托代销商品款 200
(2)对外销售商品时,向客户开发票借:银行存款 226
贷:受托代销商品 2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26
(3)收到委托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时:
借:受托代销商品款 2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 26
贷:应付账款-甲公司 226
(4)支付货款并计算代销手续费时:
借:应付账款-甲公司 10.6
贷:其他业务收入-手续费 1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 0.6
(5)支付扣除手续费后的款项
借:应付账款-甲公司 215.4
贷:银行存款 215.4
备注说明:受托代销商品与受托代销商品款是入账不入表,因为受托代销商品款是受托代销商品的抵减科目,相抵后的金额为零(受托代销商品-受托代销商品款),所以对受托方资产负债表“存货”项目的影响为零
三、关系
1.委托方增值税销售额、会计收入和企业所得税收入一致
2.受托方会计收入和企业所得税收入一致,增值税销售额大于它们。
风险点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比对不一致,注意留存好资料,以备检查。
四、申报表
1.委托方正常申报即可
2.受托方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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