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花税税收优惠政策(印花税减免税优惠政策 最新)
免征印花税——对金融机构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小微企业融资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77号)第二条 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普惠金融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2号)规定,本文中规定于2019年12月31日执行到期的税收优惠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如何划分:小型企业与微型企业呢?
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是指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
其资产总额和从业人员指标均以贷款发放时的实际状态确定;营业收入指标以贷款发放前12个自然月的累计数确定,不满12个自然月的,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营业收入(年)=企业实际存续期间营业收入/企业实际存续月数×12
如何享受该政策:
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电子税务局
点击我要办税,输入企业账号及密码
在主页中找到【我要办税】模块,点击【税费申报及缴纳】
选择【其他申报】
选择【财产和行为税税源信息报告】
点击【税源采集】
点击【新增税源】
录入税源信息,并选择减免税代码为0009041503的减税代码,点击【保存】
例如某微型企业与xx 银行签订了一份20000000元的借款合同,想要适用该免税政策,则应该如下填列:
税源录入完成后,选择【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
点击【税源选择】,选择已录入的税源信息
点击页面右角【下一步】。申报页面将根据税源信息自动生成纳税申报表
申报表确认无误后,点击【申报】,即可完成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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