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行为能力人的认定(什么叫做无行为能力人)
民事行为能力是自然人通过自己的行为参加民事活动、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和资格。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民事行为能力包括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和无民事行为能力。
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以及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并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自然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及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但实施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
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及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可见,人民法院认定自然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是直接涉及到自然人能否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能否以自己的行为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重大问题,应当十分慎重!
因此,一个自然人是否已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必须通过法定程序加以确认,不能单凭生活经验作出判断。
从另一个方面来讲,如果让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随意进行民事活动,不仅不会产生预期的民事法律后果,而且还可能使他们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因此,通过法定程序在法律上认定和宣告一个自然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并为他们设置监护人,代理他们进行民事活动,这对于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保障民事法律关系的稳定,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那么,怎么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呢?
首先,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必须由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申请。
利害关系人是指被申请人的近亲属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被申请人的近亲属,如被申请人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成年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成年孙子女、成年外孙子女等。所谓其他利害关系人,不仅包括与被申请人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或者被申请人所在的工作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民政部门等,还包括具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如受到被申请人侵害的人(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
可见,有权利提出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利害关系人应当做广义理解:只要该公民行为对其有法律上的影响,均属于利害关系人,都应当有权利申请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
2、申请的事由只能是被申请人由于病理上的原因导致其无民事行为能力或只具有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公民若因年龄原因,依法当然不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或者只具有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则不必适用特别程序作专门的认定。
3.必须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
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由被认定公民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4.申请人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书。
利害关系人必须采用书面方式申请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民法院对申请人的申请应当进行审查。申请符合上述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反之,则不予受理。
其次,对公民进行鉴定,或者对鉴定意见进行审查。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必要时应当对被请求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进行鉴定。申请人已提供鉴定意见的,应当对鉴定意见进行审查。
由于病理上的原因导致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只具有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不能单凭生活经验作出判断,必须通过法定程序加以确认。
因为精神病是一种病因和病症都十分复杂的疾病,种类很多,临床表现症状也不同。有的公民曾经患过精神疾病,但已治愈,完全能够独立地以自己的行为进行民事活动,就不能认定该公民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以,人民法院受理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案件后,对被申请人应当进行医学鉴定,以取得科学依据。如果申请人已提供鉴定结论的,应当对鉴定结论进行审查,如发现有疑问,应当重新进行鉴定。
再次,由该公民的近亲属为代理人,但申请人除外。
经人民法院审理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案件,应当由该公民的近亲属为代理人,但申请人除外。近亲属互相推诿的,由人民法院指定其中一人为代理人。
该公民健康情况许可的,还应当询问本人的意见。
最后,人民法院作出判决。
人民法院经审理认定申请有事实根据的,判决该公民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认定申请没有事实根据的,应当判决予以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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