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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基建工程财务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市直公立医院预算管理和财务收支运行,强化医院重点经济事项管理,提升医院管理水平和资源利用效率,推动医院高质量发展,市财政局、市卫健委牵头制订了《关于深入推进市直公立医院财务和预算管理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将国家、省、市关于公立医院财务和预算管理改革的要求制度化,充分考虑泰州市市直公立医院管理实际情况,对具体改革和管理要求进行集成、强调、重申和完善,为医院财务和预算管理改革提供了更加明确的方向,主要从五个方面实现财务和预算管理工作的加强和突破。

一是全方位推进实施全面预算管理。所有市直公立医院推进实施全面预算管理,实行全口径、全过程、全员性、全方位预算管理,建立健全预算管理制度、流程、办法和标准,涵盖预算编制、审批、执行、监控、调整、决算、分析、绩效评价和考核等各个环节。

二是优化预算审核方式增强精准性。业务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进一步优化对市直公立医院预算的审核,创新预算评审模式,将公立医院的收支总量和结构变化、人员经费、基本建设、大型设备购置等重点支出以及筹资投资、结余资金使用等作为审核重点,严格控制不合理支出,增强预算精准性。

三是增强预算刚性约束。市直公立医院要严格执行市政府进一步加强市级预算管理“五不得、五严禁”的要求,进一步增强预算刚性约束,定期开展预算执行情况分析,提高预算执行的有效性。

四是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市直公立医院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建立健全绩效指标体系、绩效标准和操作规范,切实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并将预算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内部业务综合考核、资源配置、年度评比、内部收入分配的重要依据,推动全面预算管理提质增效。

五是聚焦关键环节强化财务管理。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市直公立医院财务管理中的重点、难点,要求对11项重点经济活动强化管理,要求医院严格收入管理、完善支出管理、提升财政补助资金绩效、优化银行账户管理、构建全链条资产管理体系、完善政府采购机制、强化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加强办公性费用管理、严格债务管理、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强化内部监督管理。明确提出不论项目资金来源,市直公立医院实施固定资产投资范围内的基本建设项目(含新建、扩建、改建、技术改造,以及大型维修改造等),均要执行市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规定,实现全面监管。

(来源:泰州市人民政府网站) 【投稿、区域合作请私信或发3469887933#qq.com24小时内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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