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公司变更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我们作为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审阅。经认真审查相关文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本次注册地址变更有利于公司利用地理和政策优势,引进人才,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变更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事项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议案的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上述议案的实施。
独立董事签字:
周 友 梅 王 学 锋
刘 蓉
2021年7月30日
证券代码:001205 证券简称:盛航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8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修订公司章程并
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本次拟变更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变更注册地址情况
根据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将注册地址由“南京市栖霞区栖霞街道甘家巷街388号”变更为“南京市江北新区兴隆路12号7幢”。本次变更注册地址最终以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本次拟变更注册地址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上述《公司章程》的修订内容,最终以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三、其他事项说明
上述变更公司注册地址、修订《公司章程》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公司注册地址变更及《公司章程》备案等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30日
证券代码:001205 证券简称:盛航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9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1年8月16日(星期一)下午15:00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8月16日(星期一)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8月16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8月16日9:15至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8月9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1年8月9日(星期一)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或者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南京市栖霞区广月路十月公社科创园S11号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17)。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复印件)进行登记(授权委托书样式详见附件2)。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证券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和证券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3),不接受电话登记。 (3)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材料复印件由个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司公章。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应将上述材料以专人送达、信函、传真或邮件方式送达本公司。
2.登记时间及地点
(2)信函、传真、邮件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13日17:00。来信请在信函上注明“盛航股份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3)登记地点:南京市栖霞区广月路十月公社科创园S11号三楼会议室。
3、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5-85668787(董秘办)
指定传真:025-85668989(传真请注明:董秘办)
指定邮箱:njshhy@njshshipping.com(邮件主题请注明:股东大会登记)
4、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等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7月30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1205;
2、投票简称为:盛航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8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8月1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8月16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自然人股东《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姓名: 受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并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打“√”)对下列议案进行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请将表决意见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所对应的方格内打“√”,多打或者不打视为弃权。
如果本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 是 □ 否
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书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附件3:机构股东《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名称: 受托人姓名:
委托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出席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并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打“√”)对下列议案进行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签名(加盖公章):
受托人签名:
证券代码:001205 证券简称:盛航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7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1年7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通过现场结合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7月27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桃元先生主持,本次董事会应出席会议的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董事会秘书、部分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董事会会议。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将注册地址由“南京市栖霞区栖霞街道甘家巷街388号”变更为“南京市江北新区兴隆路12号7幢”,最终以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同时,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本次拟变更注册地址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公司注册地址变更及《公司章程》备案等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8)。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8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1年8月16日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19)。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8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董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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