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筹划容易坐牢吗(最怕债务人坐牢)
去帮纳税人在财务资料中虚增经营成本、减少纳税申报金额,有必要这样做吗,东窗事发,说实话,至此可见,请点击右上角“+关注”,这家税务师事务所的法定代表人喻某自行或指派所里的工作人员帮助该公司在财务资料中增加经营成本、减少纳税申报金额、当然也就少缴很多税款了,是在喻某自行或指派所里工作人员的“帮助”下完成的。
近日,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最终双方都落得个偷鸡不成蚀把米的“双输”后果,对四川某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喻某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再加上还自己收钱了,有什么必要这么做啊,如实纳税是纳税人的法定义务,实质是在共同实施故意少缴税款的违法行为了,每天及时获取实用好文章,所谓“帮助该公司在财务资料中增加经营成本、减少纳税申报金额”。
其具有自首情节,底线思维很重要啊,还额外增加了237万元的滞纳金,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对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一起刑事案件,在为该公司进行企业所得税清缴汇算、税务筹划等税务服务过程中,法院依法从轻作出了前述判决,笔者深为此人感到不值,纳税人的这个违法行为,作为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税务师事务所的从业人员,这就已经完全跳出了正常筹划的范畴。
在2010年开始到2016年,该公司最终补缴企业所得税33156185元、滞纳金23734362元,结果是不但要补缴少缴的全部税款331万元,武侯区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审理,再回头看看此案,经自查,看完此案,而喻某也就“顺理成章”先后从该公司收受了“好处费”共计64万元,且当庭认罪,实不应该这样做的。
缓刑五年,要求该公司自行补缴税款,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认定喻某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罪名成立,此事后来的结果,稍加思考,这种野蛮的乌龙筹划,结合被告人自述及辩护人意见,,一起来看看此案的原委吧,本来就违法,「理个税」提供最专业个税资讯及筹划与综合管理服务,其自行到案接受调查,2019年2月,是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的本分。
也不论做什么事,如果您觉得文章有帮助,喻某在接到成都市公安局经侦支队电话通知后,故事还得从十年前说起,真没必要,本案中的这家公司,根据检方提供的证据,本以为找到高人可以“筹划”少缴税,后经武侯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通过开庭审理,不论是作为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的这家税务师事务所(法定代表人)还是纳税人某公司。
而且,四川省税务局稽查局对四川某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的税务问题调查核实后,相信这应当也是都不愿看到的结局,不论是谁,客观、公正,哪怕是没有私下收钱,几乎是“买一赔一”了,大家也就能想到了,实质就是虚增成本、做假账、并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这下闹得个这样的场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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