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所得税核定征收(个体户怎么交税2022)
最近,我的一位个体工商户朋友咨询我,作为个体户,在纳税方面有什么优惠政策可以享受?目前,疫情时代,客流少,生意太难做。
我告诉他,今年,国家出台了不少的针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税收优惠政策,税收负担可以下降很多。
首先,个体工商户对其经营所得要交个人所得税和增值税。那么是如何交?
一:先看个税怎么交:
根据今年4月出台的国家税务总局8号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明确:
个体户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个税减半!本优惠2021年1月1日起施行,2022年12月31日终止执行。
且发文前已多缴的税款可退还。
在预缴环节即可享受减半优惠。
举例说明一:
我朋友好多多饮食店:2021年1-12月,取得餐饮收入100万元,假设该餐饮业核定所得率为10%,则2021年应纳税所得额=100万元x10%=10万元,符合条件可享受个税减半征收。(注:10万元应纳税所得额适用个税税率为20%,速算扣除数10500),则要交的个税为:
(10万元x20%-10500)X(1-50%)=9500/2=4500元。即:按2021年出台的该新政策,个体户取得10万元的应纳税所得额,要交个税4500元,比原来少交4500元。
举例说明二:
老李是残疾人(非重度),经营个体户饮食店多多小吃店,年应纳税所得额为80000元(适用税率10%,速算扣除数1500),假设同时可以享受残疾人政策减免税额3250元,那么老王该项政策的减免税额
=[(80000×10%-1500)-3250]×(1-50%)=1625元。
也就是说,老李经营这家个体户因为享受了这项新的优惠政策,在原残疾人减免3250元的基础上还可以少交1625元个人所得税。
若个体户从两处以上取得经营所得,需在办理年度汇总纳税申报时,合并个体户经营所得年应纳税所得额,重新计算减免税额,多退少补。
举例说明三:
大学生小李2021年同时经营个体户奶茶店和某个体户米粉店,两家店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分别为60万元和50万元,已经分别享受了减半优惠,那么大学生小李在年度汇总纳税申报时,可以享受本项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政策为100万元,余下10万元(60+50-100)则不享受这项减半优惠,大学生小李取得两家店共110万应纳税所得额要交的个税为:(注:应纳税所得额50万元以上的税率为35%,速算扣除数为6.55万元)
(100万元X35%-6.55)X(1-50%)+10万元x35%=28.45/2+3.5=17.72万元,比原来可少交14.22万元。
所以,如果个体户年应纳税所得额达到110万元,要交的个税达17.72万,也很高,怎么办?
建议,个体工商户如果年利润超过9万元以上的,不建议办个体户执照,建议注册为企业,享受小微企业的所得税优惠,年利润100万以下的小微企业,所得税率才2.5%。 也就是说,同样是年利润100万,设立为小微企业,可比设立个体户节税11.72万元。 二、增值税如何交? 假设个体户好多多水果店年收入100万,(假设为平均每月8.33万,除要交个税之外,还要交增值税,增值税如何交呢?
2021年元月1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所以,个体工商户月收入15万以下不用交增值税,免征。
所以,对于月收入15万以下的个体户,仅用交个人所得税。 对于年利润超过9万元以上帐证健全的个体户,建议注册为公司,可享受小微企业最优惠的所得税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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