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设立公司优惠(在海南注册一个公司有什么优惠)
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海南设立公司优惠,以及在海南注册一个公司有什么优惠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关注合泰企业。
本文目录一览:
- 1、海南自贸区注册公司有享受哪些优惠
- 2、海南自贸区注册公司税收优惠政策
- 3、海南注册公司税收优惠政策有哪些
- 4、海南注册公司优惠政策
- 5、在海南注册公司有哪些优惠政策
- 6、海南注册公司优惠政策是什么
海南自贸区注册公司有享受哪些优惠
法律分析:1.在企业所得税方面,封关前,在海南自贸港注册并实施运营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而2025年封关之后,对注册在海南自贸港的企业全部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
2.个税方面,在海南自贸港工作的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封关后对其个人所得税实际税负超过15%的部分予以免征;对一个纳税年度在海南自贸港累计居住满183天的个人,其取得来源于海南自贸港范围的综合所得和经营所得按3%、10%。
3.对在海南自由贸易港设立的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企业新增境外直接投资取得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海南未来城产业园
4.对在海南自由贸易港设立的企业,新购置(含自建、自行开发)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含)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三条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海南自贸区注册公司税收优惠政策
法律分析:海南自贸港注册公司优惠政策对注册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并实质性运营的鼓励类产业企业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在海南自由贸易港设立的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企业2025年前新增境外直接投资取得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具体如下:1、对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工作的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其个人所得税实际税负超过15%的部分予以免征;2、海南自由贸易港建立优化高效统一的税收征管服务体系,提高税收征管服务科学化信息化国际化便民化水平,积极参与国际税收征管合作,提高税收征管服务质量和效率,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
第二十七条 按照税种结构简单科学、税制要素充分优化、税负水平明显降低、收入归属清晰、财政收支基本均衡的原则,结合国家税制改革方向,建立符合需要的海南自由贸易港税制体系。全岛封关运作时,将增值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等税费进行简并,在货物和服务零售环节征收销售税;全岛封关运作后,进一步简化税制。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和海南省及时提出简化税制的具体方案。
第二十四条 海南自由贸易港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强化竞争政策的基础性地位,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加强和改进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保护市场公平竞争。海南自由贸易港的各类市场主体,在准入许可、经营运营、要素获取、标准制定、优惠政策等方面依法享受平等待遇。具体办法由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
海南注册公司税收优惠政策有哪些
法律分析:(一)企业所得税:五免五减,新注册的公司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五年内企业所得税全免,免税期满后,再免征企业五年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采取以奖代免方式,由开发区财政局将免征的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以奖励的方式对企业进行补助。(二)增值税及附加税:按纳税比例返还(地方留存是指留存在当地政府的税收比例),增值税地方留存(50%)部分,附加税地方留存(100%)部分,根据企业所得税的梯度按比例返还。(三)个人所得税优惠:根据纳税人一个纳税月度内在园区内实际缴纳个人所得税额地方留成部分给予不同标准的补贴奖励。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三条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海南注册公司优惠政策
在海南注册投资公司有什么税收优惠政策?
(一)海南大环境下的税收优惠及扶持政策
1、税收优惠政策
(1)对注册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并实质性运营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
国内一般都按25%来征收企业所得税,即使是在上海、深圳这样的政策高地,也只有特定区域、特定行业才有机会享受到15%的所得税,机会少之又少;而在海南,除了负面清单行业以外,全省、全行业均可享受。
目前,对于在海南自由贸易港设立并满足条件的创业投资企业,一是可以按投资于中小高新技术企业、初创科技型企业投资额的70%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二是可以享受海南自贸港鼓励类产业减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
(2)对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工作的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其个人所得税实际税负超过15%的部分,予以免征。
个人所得税方面更加吸引人,一般内地普遍采用“7档超额累进税率”,分别为3%、10%、20%、25%、30%、35%、45%;而海南则简化为3档,条件是只要在海南居住满183天的个人,收入来源于海南自贸港范围内所得,按照3%、10%、15%三档超额累进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差不多和香港一样的优惠,对于高薪人才是实实在在地真金白银诱惑!海南个人所得税低。符合条件的创业投资从业人员,来源于海南自由贸易港的综合所得、经营所得以及经海南省认定的人才补贴性所得可享受个人所得税实际税负超过 15% 部分予以免征的优惠政策。
2、充足的配套政策
项目投资方面。若创业投资企业投资的项目公司属于在海南自贸港注册的鼓励类产业企业,该项目公司同样可享受减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同等情况下创业投资企业的股息红利收入更高,企业获得感更强。
工作生活方面。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工作、符合海南省高层次人才条件的创业投资从业者,可享受人才落户、购房购车、配偶就业、子女入学、医疗和住房等优惠政策。
3、快捷的商事登记
海南自由贸易港持续推进企业开办“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间、减费用”。目前,企业可自主通过“海南 e 登记”平台进行登记注册,开办企业时间年底前压缩至1个工作日。
4、自贸港发展红利
政策红利不断释放。自 2020 年 6 月 1 日《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发布以来,以《关于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贸易自由化便利化若干措施的通知》《关于支持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放宽市场准入若干特别措施》等为代表的一大批极具含金量的政策密集出台、落地见效,积极推动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顺利开局、蓬勃展开。
营商环境不断增强。海南加快打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目前,问题投诉机制、舆论监督机制已建立运行,“一枚印章管审批”改革初步完成,人才服务“单一窗口”覆盖市县,10 个“一件事一次办”事项上线运行,极大助力改善海南投资和建设便利程度。
5、海南自贸港QFLP(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和QDLP(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政策
2020年10月《海南省关于开展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境内股权投资暂行办法》出台,有力促进了跨境投资自由便利,海南自贸港跨境资金流入大幅增长。海南自贸港QFLP政策包含了5大亮点:
(1)“免联审”,登记注册简便高效。
(2)“七不得”,实施外商投资负面清单管理。
(3)“零门槛”,准入要求全国最低。
(4)“无差别”,内外资平等待之。
(5)“优惠多”,配套支持政策力度更大。
2021年4月8日,海南省多部门联合印发了《海南省开展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QDLP)境外投资试点工作暂行办法》,为境内高净值人群进行海外投资及跨境财富管理开辟新的通道,进一步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办法出台后,海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于8月初正式公布海南自贸港首批QDLP试点企业名单,名单公布后,试点企业敏捷反应,争取基金快速落地。
在其他地方QDLP基本上是只能涉猎二级市场,但是在海南QDLP既能做一级市场,也能做二级市场,灵活度高。
QFLP可以有效吸引想进入中国市场的外资基金,QDLP可以吸引有意投资国外的基金,跨境投资的双向渠道畅通,为基金行业的发展营造了更宽松的资金流动环境。
在海南注册公司有哪些优惠政策
法律分析:一、对注册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并实质性运营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二、对在海南自由贸易港设立的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企业新增境外直接投资取得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三、对在海南自由贸易港设立的企业,新购置(含自建、自行开发)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含)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和摊销;新购置(含自建、自行开发)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单位价值超过500万元的,可以缩短折旧、摊销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摊销的方法。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五条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和住所;
(二)公司经营范围;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五)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六)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七)公司法定代表人;
(八)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
第二十六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海南注册公司优惠政策是什么
法律分析:1、海南注册公司优惠政策其中对注册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并实质性运营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国内一般都按25%来征收企业所得税,即使是在上海、深圳这样的政策高地,也只有特定区域、特定行业才有机会享受到15%的所得税,机会少之又少;而在海南,除了负面清单行业以外,全省、全行业均可享受。
2、对在海南自由贸易港设立的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企业,其2025年前新增境外直接投资取得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假设一家700亿营业额的高新技术企业,按照原税收每年需缴纳90亿税。
3、对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工作的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其个人所得税实际税负超过15%的部分,予以免征。
4、个人所得税方面更加吸引人,一般内地普遍采用“7档超额累进税率”,分别为3%、10%、20%、25%、30%、35%、45%;而海南则简化为3档,条件是只要在海南居住满183天的个人,收入来源于海南自贸港范围内所得,按照3%、10%、15%三档超额累进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5、企业新购置(含自建、自行开发)房屋、建筑物以外的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税前扣除;单位价值超过500万元的,可以缩短折旧、摊销年限或加速折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六条 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
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
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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