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区注册公司(海南注册公司流程和费用多少)
本文目录一览:
- 1、海南注册公司的要求
- 2、海南注册公司优惠政策
- 3、海南注册贸易公司的条件?
- 4、海南注册公司有什么好处
- 5、海南自贸区注册公司条件
- 6、海南注册公司政策
海南注册公司的要求
海南公司注册要求
1、公司名称
就以有限公司为例,海南公司名称规范:行政区+字号+行业+有限公司。建议起名时字号尽量选用两个字,减少查名时间,增加通过率。
海南公司核名是两两查名,即两个以上字号时要拆开分别查名,如果其中任意两个字不能用,那么整个字号都不能用。
2、股东、法定代表人
海南公司的股东和法定代表人须有身份证,年满18岁,且在工商及税务系统中无不良记录。
3、注册地址
海南公司注册地址须是真实的,海南工商部门会不定期上门抽查,注册地址与实际公司地址不相符,公司会被列入异常名录。
海南公司注册地址一定要是能够配合工商、银行、税务上门核查的,不要轻信他人的免费地址。
4、注册资本
在海南注册一般的公司对注册资本是没有实际要求的,现海南公司注册资本采用的是认缴制,可以约定在30年之内认缴注册资本到位。
5、经营范围
海南公司经营范围的选择没有限制,但个别经营范围是需要办理相关的前置许可或是后置许可才可经营该项目。
海南注册公司优惠政策
一、企业所得税1、鼓励类企业实行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优惠内容:鼓励类企业实行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企业类型:鼓励类产业企业适用条件:①注册在海南自由贸易港;②实质性运营条件说明:实质性运营,是指企业的实际管理机构设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并对企业生产经营、人员、账务、财产等实施实质性全面管理和控制。鼓励迟胡碧类产业目前为目录管理,包含国家公布的内资鼓励目录-《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针对外商投资的鼓励目录-《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及海南自己发布的鼓励目录-《海南自由贸易港鼓励类产业目录》。2、三大产业境外投资免税政策优惠内容: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2025年前新增境外直接投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企业类型: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行业企业适用条件:①境外分支机构②子公司持股比例超过20%③在被投资国(地区)的企业所得税法定税率不低于5%④ODI正规投资出去。3、符合条件的资本性支出,一次性税前扣除或加速折旧摊销政策优惠内容: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一次性扣除(不超过500万)、加速折旧/摊销(超过500万)适用条件:①新购置(含自建、自行开发)②单位价值标准500万元③不包含房屋、建筑物二、个人所得税优惠内容: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个人所得税超过15%予以免征人才类型:高端人才、紧缺人才适用条件:①劳动关系需在海南②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期限超过1年③在海南缴纳社保超过6个月④一个纳税年度内在海南自由贸易港收入达到30万元人民币以上⑤在海南做了人才认定。条件说明:来源于海南自由贸易港的综合所得(包括工资薪金、劳码举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四项所得)、经营所得以及经海南省认定的人才补贴性所得如何享受:在海南省办理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时享受。一般内地普遍采用“7档超额累进税率”,分别为3%、10%、20%、25%、30%、35%、45%;而海南则简做指化为3档,条件是只要在海南居住满183天的个人,收入来源于海南自贸港范围内所得,按照3%、10%、15%三档超额累进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三、进口环节税金优惠内容:·企业进口自用生产设备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进口营运用交通工具及游艇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进口生产原辅料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对原产于海南或含进口料件加工增值超过30%的货物进入内地免征进口关税适用条件:不属于负面清单的自用生产设备、营运设备、原辅料在进口环节可以免征进口税金,除了上述材料转售至内地需补征进口税金外,目前基本可以在岛内自由流转或直接出口。如何享受:进口环节申报享受。如在海南自建小的生产线,对于加工增值超过30%的货物可以进入内地免征进口关税,对于原材料到产生品增值额很高的产品通过免关税降低成本。四、园区税收返还海南各大重点园区对海南注册的公司,根据公司的行业、年产值等情况,有相应的相应的激励政策,
海南注册贸易公司的条件?
在海南注册贸易公司主要需满足以下条件:
1.海南贸易公司地址要求,海南贸易公司注册地址须是真实的,海南工商会不定期上门抽查,注册地址与实际公司地址不相符,公司会被列入异常名录,海南公司注册地址一定要是能够配合工商、银行、税务上门核查的,不要轻信他人的免费地址。
2.海南贸易公司注册资本要求,在海南注册一般的公司对注册资本是没有实际要求的,现海南公司注册资本采用的是认缴制,可以约定在30年之内认缴注册资本到位。
3.海南贸易公司经营范围要求,现海南公司经营范围的选择没有限制,但个别经营范围是需要办理相关的前置许可或是后置许可才可经营该项目。
4.海南贸易公司股东、法定代表人要求,海南公司的股东和法定代表人须有身份证,年满18岁,且在工商及税务系统中无不良记录。
海南注册公司的流程为:
1.在自贸区租赁办公场地;(如没有租赁场地,可提供虚拟注册地址供注册使用);
2.企业预先查名(为保证名字可以顺利通过请尽量多提供几个名字);
3.提交注册申请,办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4.在自贸区内开设公司基本账户;
5.进出口公司需办理进出口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三条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五)有公司住所。
海南注册公司有什么好处
1、首先是贸易自由便利方面,在实现有效监管的前提下,建设全岛封关运作的海关监督特殊区域。一是对货物贸易,实行了以“零关税”为基本特征的自由化便利化制度安排。二是对服务贸易,实行以“既准入又准营”为基本特征的自由化便利化政策举措
2、在投资自由便利方面,大幅度放宽了海南自由贸易港市场准入规则,保障公平竞争,打造公开、透明的投资环境,进一步激发各类市场活力。
3、在人员进出自由便利方面,根据海南自由贸易港发展需求,针对高端产业人才,实行更加开放的人才和停居留政策,打造人才集聚高地。在有效防控涉外安全风险隐患的前提下,实行更加便利的出入境管理政策。
4、在跨境资金流动自由便利方面,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重点围绕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分阶段开放资本项目,有序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与境外资金自由便利流动。
一、注册公司的条件有:
1、有股东,股东认缴或实缴出资额;
2、有公司章程、公司名称、组织机构、住所;
3、携带上述证明材料去工商局核名,申请设立登记;
4、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
二、公司注册流程:
1、核准名称,时间:1-3个工作日;
2、提交材料,时间:5-15个工作日;
3、领取执照,时间:预约当天;
4、刻章等事项,时间:1-2个工作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六条 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
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海南自贸区注册公司条件
一、注册贸易公司的条件
1、注册贸易公司的条件有: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2)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5)有公司住所。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三条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二、注册公司的基本流程是什么
注册公司的基本流程是:
1、准备相关资料;
2、企业名称核准;
3、提供相关资料,主要有公司章程、法人代表及股东身份证等;
4、申请营业执照;
5、营业执照的领取;
6、刻制公章、开基本帐户,到此注册一家新公司的程序基本完成。
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并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用语应当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
海南注册公司政策
法律分析:条件:1、在海南的投资方经过公证认证开业证明原件2、投资方的银行资信证明原件3、投资方的上一年度审计报告4、投资方董事长的护照复印件5、备用的新公司名称6、认缴制的注册资本金额7、拟外资公司的从事的经营范围8、新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监事人选及其护照复印件9、提供注册公司之注册地址的租赁合同和产权证复印件
优惠政策:1、零关税:建设全岛封关运作的海关监管特殊区域,实行以“零关税”为基本特征的制度2、低企业所得税:对注册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并实质性运营的企业 (负面清单行业除外),减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3、低个税:对一个纳税年度内在海南自由贸易港累计居住满183天的个人,其取得来源于海南自由贸易港范围内的综合所得和经营所得,按照3%、10%、15%三档超额累进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4、岛内消费免税、离岛免税:实行正面清单管理,允许岛内免税购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六条 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
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
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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