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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任职文件的范本(正式任职文件)

甲方(聘用方):******公司

乙方(受聘方):***** 身份证号码:******************

为明确双方责权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基础上,签订本聘用协议。

一、聘用职务

甲方聘用乙方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二、聘任期限

自*****起至******止(共 ***年)。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对乙方任期内的经营管理行为进行考核、监督。

2.甲方依据乙方工作业绩、工作能力、工作经验、工作表现、健康状况等,按照约定对其进行业绩考核、薪酬调整、决定续聘或解聘。

3.乙方在履职过程中出现失职、不作为等情况,给甲方造成严重负面影响或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纪律处分、经济处罚或解除本协议和劳动合同。

4..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履职工作环境与条件,并为乙方开展业务进行科学、合理的工作授权,保障乙方履职的合法权益和劳动保护。

5.按照本协议约定,甲方按时足额支付乙方报酬以及本协议约定甲方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抓好分管口的安全生产、信访稳定和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

2.乙方应当遵守甲方《公司章程》,履行“一岗双责”,完成甲方下达的经营任务指标等工作目标,促进甲方利益最大化。不得利用在甲方的地位和职权谋取私利;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3.绩效考核权:对分管口的工作有监督、检查、考核和工作指导权

4.乙方享受对应级别的履职待遇。

5.保守甲方及甲方客户的商业秘密,如乙方泄露秘密或者因重大过失导致商业秘密被第三人知悉,给甲方及甲方客户造成损失的,乙方除承担法律责任外,还应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6.乙方在受聘于甲方期间以及本协议终止后两年内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甲方同类的业务或相关业务,从事损害甲方利益的活动。如乙方违反本约定从事上述营业活动的,所得收入应当归甲方所有,并且赔偿甲方的所有经济损失。

7.乙方在履职过程中接受甲方监督。

四、工作目标

乙方受聘期间,落实甲方年度经营计划及相关决议。甲方董事会或其上级对乙方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的考核,实行年度经营业绩考核与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相结合、考核结果与奖惩相挂钩的考核制度。

(一)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应实现年度工作目标:按双方签订的《年度经营业绩目标责任书》约定执行。

(二)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应实现任期工作目标:按双方签订的《任期经营业绩目标责任书》约定执行。

五、薪酬管理

(一)乙方职位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和任期激励收入三部分组成。

(二)基本年薪逐月固定发放。绩效年薪为浮动薪酬,与年度经济效益、工作业绩等挂钩,实行量化考核、绩效评价、年度结算。任期激励收入按任期绩效考核结果兑现,任期考核不称职的,取消任期激励收入。

(三)乙方年度考核和任期绩效考核由甲方负责,考核结果与乙方的薪酬收入挂钩。

六、乙方承诺

(一)向甲方提供的各种资料和信息均真实、准确、不存在任何欺瞒成份。

(二)忠实履行职责,维护甲方利益,当乙方自身的利益与甲方利益相冲突时,应当以维护甲方最大利益为行为准则。

(三)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在其它单位兼任任何职务。

(四)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为本人或他人侵占本属于甲方的商业机会。

(五)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

(六)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企业领导人员行为规范。

(七)遵守甲方其他规章制度规定相关的事项。

七、协议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一)协议的变更

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协议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协议内容。确需变更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的,仍按原协议执行。

(二)协议的解除

1.经甲、乙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本协议可以解除。

2.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单方解除协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之一的:

(1)连续两年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为不称职的且无重大客观原因的。

(2)造成资产损失负有重大责任的。

(3)因其他原因,甲方认为不适合在该岗位继续工作的。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以单方解除协议:

(1)因甲方干预经营活动导致乙方无法正常开展分管工作的。

(2)甲方未按照约定为乙方创造或提供必要的工作环境和条件的。

(3)甲方未按照约定及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报酬的。

(4)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5)按法律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合同的其它情形。

(三)协议的终止

1.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协议终止:

(1)聘任协议期满,甲、乙任何一方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表示不再续订聘任协议的。

(2)乙方提出辞职申请并被批准的。

(3)双方不履行本协议约定满三个月的。

(四)乙方申请辞职的,须至少提前三十日书面向甲方提出

甲方严格按《劳动合同法》和本协议的有关规定为乙方办理相关手续。在甲方作出决议前,乙方不得擅自离职,仍应认真履行职责,否则应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五)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提出辞职或转岗:

1.重要项目或者重要任务尚未完成,且必须由本人继续完成的。

2.任期内发生相关责任问题尚未处理完毕的。

3.在涉及国家安全、重要机密等特殊岗位任职且不满解密期的。

4.其他原因不能立即辞职或转岗的。

八、其它事项

(一)在聘用期内,乙方职责和分工发生变化或调整的,甲方有权对年度经营业绩考核作出合理调整。

(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调解予以解决。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三)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补充,补充内容作为协议的组成部分。

(四)本协议是乙方《劳动合同》的组成部分,若与《劳动合同》有冲突,以本协议为准。

(五)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六)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代表)签名: 乙方签名: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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