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注册公司优惠政策
作者:珠海合泰 • 更新时间:2022-07-08 10:09:30 •阅读
- 残疾人员个人为社会提供的劳务,经审核批准后可免征营业税。
- 残疾,孤老人员,烈属本人从事个体商户的经营所得和劳务报酬,批准后可获得减征50-90%的个人所得税。
- 个体商户因为自然灾害而造成严重损失的,经过审核和批准的,可在1-3年内适当减征个人所得税。
- 国有企业下岗员工从事个体商户经营的(家庭手工业的),经过审核批准,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 1年,城镇的企业的下岗员工也依照此规定执行。
- 下岗职工从事社区居民服务行业的可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具体按照当地政策).社区服务包括以下:家庭清洁卫生,卫生保健服务,婴儿看护和教育服务,残疾儿童教育和寄托服务,养老,病人看护和幼儿等接送服务。
- 营业税:国有企业下岗职工从事的社区服务行业取得的营业收入,持有下岗证明在当地税收机关登记备案后,个体经营商户领取税务登记后,三年内可以免征营业税。
- 个人所得税:在社区内从事家政,环境卫生,交通安全,治安等服务业的,3年内免征个人所得税。
- 城市维护建设和教育费附加和营业税一同免征,免征手续按照当地有关规定办理。
- 退役士兵,从事社区居民服务业的,比照下岗职工的优惠政策执行,(退役士兵必须持有当地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部门核发的证明材料)然后到当地税务部门规定办理减免免税手续。
10.从事个体经营的随军家属,在领取税收登记日开始,三年内免征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
11.下岗职工从事个体经营的,凭下岗证,经过审核后,可免收/办税务登记证件工本费.
12.根据个人(人民政府教育部门批准成立的全日制普通学校)开办经营的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婚姻介绍所免征营业税。个人举办的学校,托儿所,幼儿园自用的土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以上:范畴对个人和小型企业来说,优惠政策还是具有可执行性的。免征,或者减征的力度也能相对的合理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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