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商标注册
新余是江西省的一个新兴工业城市,1960年设市,1963年撤市,1983年复市,工业化率达51.3%,城市化率达56.6%,是中国唯一的国家新能源科技城、中国新能源之都、中国最具竞争力100强城市、中国最佳投资城市、中国最具海内外影响力城市、中国光电产业最佳投资城市.
建国前,新余还未有注册商标。建国后50~ 60年代因工商企业少,产品无外销,也没有注册商标。70年代工矿企业的工业产品有部 分出口外销,生产厂家开始申请注册商标。1976年,新余县工艺美术厂生产的乒乓球拍 上的“火炬”牌商标,被核准注册,成为全县第一个注册商标。1977年核准两个注册商标 (即新余县二轻机械厂生产5吨手动油压千斤顶上的“大象”牌商标和新余县电器厂生产的BW型电风扇及40瓦荧光灯镇流器上的“火炬”牌商标),后因产品销路不旺而停产,注册商标被撤销或注销。1980年,各厂矿企业申请注册的商标有12个,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核准了11个,经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核准注册的有10个。198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颁布后,截至1985年底,新余经国家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36个,其中分宜5个。
部分早期商标 :
1、新纺生产的“山狮”棉布.
2、新余伞厂生产的"春蕾”雨伞.
3、新余酒厂生产的“魁星阁”酒.
4、新余电器厂生产的“水仙|”电风扇. 5、前卫化工生产的“红旗”油漆。
6、新余味精厂生产的“绵山”味精.
7、新余糖果食品厂生产的“新余”糖果.
8、新余豆制品厂生产的“袁河”酱油.
9、分宜驱动桥厂生产的“奔驰”驱动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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