翔安公司注册
公司设立登记是指公司设立人按法定程序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经公司登记机关审核并记录在案,以供公众查阅的行为。可以正式取得法人的资格;可以获得从事经营活动的合法身份;可以获得公司或者单位的专属使用权。公司设立登记对于公司的正常经营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申请条件
1、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提出申请,且满足以下条件: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50个以下);
(2)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5)有公司住所。
2、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由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提出申请,且满足以下条件:
(1)股东为一个自然人或一个法人的有限责任公司;
(2)股东制定公司章程;
(3)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一人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4)有公司住所。
3、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由国务院或者省人民政府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作为申请人,且满足以下条件:
(1)国有独资公司是指国家单独出资、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有限责任公司;
(2)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3)公司章程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制定,或者由董事会制订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国有独资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5)有公司住所。
4、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由董事会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且满足以下条件:
(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2-200个);
(2)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
(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4)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5)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6)有公司住所。
申报材料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厦门市适用)
2、公司章程
3、股东、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4、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厦门市适用)
5、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
6、住所(经营场所)使用权证明文件(厦门市适用)
7、验资证明或财产权转移证明文件
8、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文件
9、合并(分立)的决议或决定
10、合并协议
11、合并(分立)公告报纸样张
12、合并(分立)各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13、合并(分立)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说明:
1.已办理名称登记的提交《商事主体名称登记通知书》及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在办理商事主体名称登记时已提交给商事登记机关的无需再提交)。通过名称自主申报系统申报的提交《商事主体名称自主申报表》。
2.以上凡是涉及本部门颁发的证照复印件和批文复印件不再要求提交,凡是可通过电子证照库查询共享到的证照,不再要求提交相关纸质证照复印件。上述申请材料由登记机关自行打印并归档。
3.因合并(分立)办理公司设立登记的,提交载明合并(分立)情况的解散公司的注销证明或载明分立情况的存续公司的变更证明。
办理流程
一、受理
办理人:窗口工作人员
办理时限:当场
审查标准: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办理结果:
受理通知书
二、决定
办理人:注册官
办理时限:当日
审查标准:
根据审查的结果做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或《不予行政许可决定》
办理结果: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或《不予行政许可决定》
窗口办理
办理时间:
1、市局及自贸区: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 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火炬窗口:夏令时(6月1日-9月30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冬令时(10月1日-5月31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0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
1、市局窗口: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C厅1号、2号窗口;
2、自贸区窗口:厦门市湖里区象屿路93号厦门国际航运中心C栋2楼行政服务大厅9号-12号、15号窗口;
3、自贸区海沧窗口:厦门市海沧区滨湖北路9号政务中心2楼28号-31号窗口;
4、火炬窗口:厦门市湖里区火炬路火炬广场56-58号北二楼2号、3号窗口。
法定时限:
受理后6个工作日
关注公众号“厦门速办宝”,了解更多厦门办事指南
本文由珠海合泰发布,不代表珠海合泰财务立场,转载联系作者并注明出处:http://www.iip208.com/shuiwuchouhua/1785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