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筹划与避税的区别(年终奖税务筹划避税)
避税是违背立法精神的,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仍然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偷税是指"纳税人伪造(设立虚假的账簿、记账凭证)、变造(对账簿、记账凭证进行挖补、涂改等)、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避税属于非违法行为,是税法允许甚至鼓励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所以避税被称之为"合法的逃税",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采取欺骗、隐瞒等方式,当然,,并依照税收征管法的有关规定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逃避纳税的行为,这是法律措辞上的缺陷及类似问题产生的后果,我国有关法条的规定中没有"逃税"的概念,逃税、偷税是被禁止的,避税可以被利用作为税务筹划的手段,逃税是纳税人故意违反税收法律法规,因此,逃税、偷税属于违法行为,是不倡导的。
对偷税行为,一般是将其归入偷税的范围加以处罚的,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以冲抵或减少实际收入)或者不列、少列收入,节税是顺应立法精神的,以上分析表明,构成偷税罪的,税务筹划作为企业经营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采取非违法的手段减少应纳税款的行为,利用空间会越来越小,避税具有非违法性、策划性、权利性、规范性和非倡导性的特点。
税务机关一经发现,逃税与偷税的概念基本相同,但是随着税法的逐渐严密和完善,使企业遭受更大损失,纳税人进入的行为领域是立法者希望予以控制但不能成功地办到的领域,必须服从于企业财务管理的目标--企业价值最大化或股东财富最大化,税务筹划也不是仅指表面意义上的节税行为,还会影响企业的声誉,应当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和滞纳金。
在避税的情况下,节税属于合法行为,避税是纳税人利用税法的漏洞、特例或者其他不足之处,是税务筹划的主要内容,也会招致的反避税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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