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 转让注销

南沙集群地址注册公司(广州南沙创业集群地址)

近日,修订后的

《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南沙新区片区

集群注册企业管理试行办法》

印发公开,

本次修改16条规定,

新增3条规定,

共26条规定。

资料图

此次修订提高了集群注册企业引入条件,但同时依旧对招商引资、重点引进的企业提供了便利条件,规范企业集群注册登记管理,努力营造集群注册企业高效便利的准入环境。

提高集群注册企业

引入条件

修订后的《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南沙新区片区集群注册企业管理试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提高集群注册企业的引入条件,建立负面清单动态管理制度。设立集群注册企业准入负面清单,由各行业主管部门根据实际需要提出。《办法》第六条规定不得申请登记为集群注册企业的主体,其中“(四)申请人被列入严重失信企业名单相关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范围的;(五)已登记注册的企业迁入(经招商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同意引进的除外)。”为新增内容。

这项修改一方面为加强信用监管,增加被列入严重失信企业名单相关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范围的申请人不得申请登记;另一方面,在实践中发现,有企业为故意逃避行政管理,故意将经营地变更为集群注册地址,此为违法犯罪的高风险地带,也违背集群注册地址扶持创业之初不需要有实际经营地址企业的初衷。为避免出现此情况,对于迁入的企业类不得申请。

资料图

同时,《办法》第十六条规定集群注册地址使用期限不超过3年,到期后集群注册企业应将经营地址变更到实际经营地址或注销登记。此条款结合南沙实际情况及企业发展轨迹,明确集群注册地址使用期为3年,避免集群注册政策成为某些中介钻政策空子的方法,也可以督促集群注册企业及时变更为实体经济主体,促进南沙市场保持一种相对公平、充满活力的状态。

对招商引资、

重点引进企业提供便利

资料图

此外,修订后的《办法》加强托管企业的管理服务,打造商务秘书服务的门户网站的功能。《办法》第十六条规定托管企业应当建立专门用于商务秘书服务的门户网站,该网站的功能不仅能够对申请集群注册地址的申请主体真实性认证,向监管部门共享符合要求的数据信息的功能,还增加了“查询和公示集群注册企业基本信息,提供对集群注册企业的管理与服务”的要求。

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尽管《办法》修订提高了集群注册企业的准入条件,但依旧对招商引资、重点引进的企业提供了便利条件,《办法》第六条、第七条、第十六条对实际经营地的要求及迁入企业,还有集群地址的使用,属于经招商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同意引进的企业给予绿色通道。

修订后的《办法》还允许个体工商户、港澳台、外籍人士申请为集群注册企业。《办法》第八条规定港澳台、外籍人士申请集群注册企业,应当授权一名广州市常住居民或者在广州市注册的实体公司作为企业代表,负责签署、接收登记材料和法律文件等。同时,《办法》明确电子送达方式与其他送达方式具有法律效力。

资料图

编辑:chenfd

来源:南沙区融媒体中心

文字:舒霞

投稿邮箱:nanshanet@126.com

(本文由“广州南沙发布”原创发布,未经授权,任何媒体、公众号不得转载改编,欢迎朋友圈。)


近日,修订后的

《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南沙新区片区

集群注册企业管理试行办法》

印发公开,

本次修改16条规定,

新增3条规定,

共26条规定。


资料图


此次修订提高了集群注册企业引入条件,但同时依旧对招商引资、重点引进的企业提供了便利条件,规范企业集群注册登记管理,努力营造集群注册企业高效便利的准入环境。


修订后的《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南沙新区片区集群注册企业管理试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提高集群注册企业的引入条件,建立负面清单动态管理制度。设立集群注册企业准入负面清单,由各行业主管部门根据实际需要提出。《办法》第六条规定不得申请登记为集群注册企业的主体,其中“(四)申请人被列入严重失信企业名单相关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范围的;(五)已登记注册的企业迁入(经招商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同意引进的除外)。”为新增内容。


这项修改一方面为加强信用监管,增加被列入严重失信企业名单相关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范围的申请人不得申请登记;另一方面,在实践中发现,有企业为故意逃避行政管理,故意将经营地变更为集群注册地址,此为违法犯罪的高风险地带,也违背集群注册地址扶持创业之初不需要有实际经营地址企业的初衷。为避免出现此情况,对于迁入的企业类不得申请。


资料图

资料图


此外,修订后的《办法》加强托管企业的管理服务,打造商务秘书服务的门户网站的功能。《办法》第十六条规定托管企业应当建立专门用于商务秘书服务的门户网站,该网站的功能不仅能够对申请集群注册地址的申请主体真实性认证,向监管部门共享符合要求的数据信息的功能,还增加了“查询和公示集群注册企业基本信息,提供对集群注册企业的管理与服务”的要求。


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尽管《办法》修订提高了集群注册企业的准入条件,但依旧对招商引资、重点引进的企业提供了便利条件,《办法》第六条、第七条、第十六条对实际经营地的要求及迁入企业,还有集群地址的使用,属于经招商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同意引进的企业给予绿色通道。


修订后的《办法》还允许个体工商户、港澳台、外籍人士申请为集群注册企业。《办法》第八条规定港澳台、外籍人士申请集群注册企业,应当授权一名广州市常住居民或者在广州市注册的实体公司作为企业代表,负责签署、接收登记材料和法律文件等。同时,《办法》明确电子送达方式与其他送达方式具有法律效力。

本文由珠海合泰发布,不代表珠海合泰财务立场,转载联系作者并注明出处:http://www.iip208.com/zhuanrangzhuxiao/14871.html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联系我们

在线咨询: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微信号:18896951607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