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企认定八个条件财务指标考核评分(高新技术企业两免三减半)
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在“国家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在中国境内(香港、澳门、台湾除外)注册的,持续进行技术成果研发和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在此基础上开展经营活动的常驻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可享受税收减免、项目申报、融资上市等政策。
声明条件包括八个要素。
年:企业申请认可时,必须注册一年以上,即超过365个日历日。
知识产权:企业通过自主研发、转让、捐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技术起核心支撑作用的知识产权所有权。
高新技术产品(服务)和主要产品(服务):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是指技术具有核心支撑作用,属于国家重点扶持高新技术领域范围的产品(服务);主营产品(服务)是指在高新技术产品(服务)中拥有知识产权并对技术起核心支撑作用的产品(服务),收入总额超过企业同期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的50%。
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比例: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比例是指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同期总收入的比例,应大于等于60%。
企业科技人员比例:企业科技人员比例是企业科技人员数量占员工总数的比例,应大于等于10%。
企业研发费用比例:企业研发费用比例是企业过去三个会计年度研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最近一年销售收入不足1万元的,比例应大于等于5%。如果最近一年的销售收入在1万元至2亿元之间,比例应大于或等于4%。最近一年销售收入超过2亿元的,比例应大于3%。
企业创新能力:包括四个指标:知识产权、科技成果转化能力、研发组织管理水平、企业成长性。满分是100分。如果综合得分达到70分以上(不含70分),则视为满足认可要求。
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事故或重大环境违法行为。
企业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质后,应在资质有效期内提交上一年度的知识产权、科技人员、研发费用、营业收入等年度发展报表,每年5月底前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网”等。在同一高新技术企业资质有效期内,企业连续两年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年度发展报告的,认定机构应当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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