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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资质办理

专项办理建委、医疗、民非、互联网、办学等各项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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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非企业单位是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如各类民办学校、医院、文艺团体、科研院所、体育场馆、职业培训中心、福利院、人才交流中心等。

(1)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2)有规范的名称、必要的组织机构;

(3)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从业人员;

(4)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合法财产;

(5)有必要的场所。

提交材料

(1)登记申请书;

(2)业务主管单位的批准文件或许可证;

(3)场地使用权证明;

(4)验资报告;

(5)拟任负责人的基本情况、身份证明;

(6)章程草案,其中内容包括名称、住所,宗旨和业务范围,组织管理制度,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产生、罢免程序,资产管理和使用原则,章程的修改程序,终止程序和终止后资产的处理,需要由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专注全国企业服务,提供企业成长助力,解决企业疑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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