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年检(国家企业信用公示信息系统(安徽))
来源:【淄博日报-淄博新闻网】
□记者 刘伟
4月20日,市民岳女士接到陌生来电,对方以办理营业执照年审为由,诈骗260元;
4月23日,市民吴先生接到陌生来电,对方以营业执照到期年审为由,诈骗260元。
根据博山警方反电诈预警劝阻工作数据显示,近期,我市及周边地区相继有市民接到诈骗分子假冒市场监管部门工作人员的来电,电话中诈骗分子捏造当事人所在企业、商户的营业执照到期需进行年审,并谎称疫情防控规定需通过线上办理相关业务为由,骗取当事人信任,使用虚假注册的企业微信号添加当事人为好友后,通过微信扫码转账缴费的方式,实施诈骗。
由于转账数额仅数百元,让许多从事经营活动的市民朋友对此放松了警惕,使得骗子屡屡得手。
除了手机来电实施诈骗外,有个别企业、个体工商户反映,手机短信收到类似内容:尊敬的XX您商户未办理年度报备,请于X月X日前点XX(网址)补录信息,如不报备将停业处理并罚款;或者自称工商人员客服,表示该企业营业执照年审到期,需按电话提示操作,搜索公众号后按提示填入资料并付款。
博山警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联合发出提醒:此类信息非市场监管部门发出,网站网址亦非市场监管部门指定的网站网址,这类网站、公众号是骗子制作的用于骗取信息的“钓鱼”网站,请广大市民注意识别。
1、不要点击来历不明的网站,更不要贸然填写个人信息。如有疑问可拨打反诈专线96110。
2、用于支付的短信验证码千万不能泄露。
3、不转账。年报不收取费用,无需转账。
4、因未按期年报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市场主体,可以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补报年报后,向登记注册的市场监管部门提出申请。切记,所有业务均不收费!
5、警惕各类短信中的不明网站链接,特别是要求填写银行卡、身份证、手机号码、验证码等涉及个人信息的内容或敏感信息的,一律不予理睬!
年报请认准唯一网站:http://sd.gsxt.gov.cn/index.html
编辑:孔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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